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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一路一梦·当飞天遇见航天”全民创意摄影活动

参与细则

 

丝绸之路互鉴东西文明,飞天梦想映照大国担当。

 

千百年来,对宇宙的追问与探索,是中华民族矢志不渝的梦想。在探索星空的道路上,从古至今,中国人的脚步从未停下。如今在中国航天科技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,我们在“太空丝路”中飞天逐梦、揽月摘星……让“飞天”的文化之美跨越无数代际化为国之重器,中华民族一代代传承而来的“飞天梦”终于变成了美好的现实。

 

用光影记录时代,用镜头定格美好。由文昌市人民政府指导,人民日报人民创意携手文昌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、海南航天城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“一路一梦·当飞天遇见航天”全民创意摄影活动,用影像视觉展现丝绸之路的壮美图景、记录航天强国建设的壮阔征程。

 

一、组织机构

指导单位:文昌市人民政府

主办单位:文昌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、海南航天城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、人民日报人民创意

协办单位:敦煌博物馆、中国国家地理·中华遗产、视觉中国

独家冠名:泰丰文化

 

二、活动时间

2024年53-831日

作品需在此期间送达)

 

三、摄影主题

(一)活动主题:

“一路一梦·当飞天遇见航天”

 

(二)主题单元

本次活动共有“星辰大海”、“飞天航天”、“人民岁月”三个主题方向

1、“星辰大海”:以文昌、敦煌两地城市景观、自然景观为内容,展现文昌与敦煌的城市包容性、时代感。

拍摄方向:敦煌与文昌的标志景点、特色建筑、城市风光、自然景观、山川河流、沙漠戈壁、椰林海滩、特色动植物等摄影作品。

2、“飞天航天”:以飞天元素、航天元素为内容,展现文化遗产、大国重器等重点内容。

拍摄方向:

1)具有“飞天元素”及“敦煌特色”的文化景观、文化遗产、馆藏展品、珍贵文物摄影作品。

2)具有情感共鸣、瞬间记录的中国航天、中国航天人及火箭发射活动纪实类影像作品,或与火箭发射相关的场景纪实类摄影作品。

3、“人民岁月”:以文昌、敦煌两地城市人物时代风貌为内容,展现新时代中国人精神面貌。

拍摄方向:当地人文活动、民俗活动、市民人像摄影、社会事件记录、生活场景记录、敦煌造型及仿妆拍摄等。

 

四、摄影作品标准

1、作品内容保证真实不可使用AI技术生成或合成的图片参与本次活动。

2作品拍摄时间不限、地域不限,需符合本次活动命题方向,拍摄器材、数量不限,单幅、组照不限

3、作品需为JPG格式,大小在1MB以上。主办单位将在活动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展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(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,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)。请接到主办单位通知的参与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)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
4、参与者需保证作品的真实性,即在后期处理时未对原始图像进行下列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、准确性的改动(全景拼接和多次曝光形式除外),作品如使用滤镜软件或曝光合成效果等需注明

1)对原始图像进行影响照片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;

2)对画面构成元素进行添加、去除、移动(图像传感器及镜头污点除外);

3)对画面进行翻转和破坏画面原始比例的拉伸、压缩(裁切、旋转画面除外);

4)破坏原始影像的整体基调与氛围,或为隐藏画面元素而进行大幅度的明暗层次修改(对影调进行适度调整除外);

5)进行局部黑白或单色调整(将彩色照片整体转化成黑白或单色除外);

6)对原始图像进行AI二次创作。

5、作品不得出现作者姓名、水印等信息

 

五、作品荣誉设置

1、本次活动拟入展摄影作品300幅,均颁发荣誉证书

2、入展作品将在相关媒体平台进行传播和展示,并进行线上线下展览,同时收录至“一路一梦·当飞天遇见航天”成果展示画册。

3、根据自愿原则,入展作品可存入“一路一梦·当飞天遇见航天”活动图片库;如作品有其他用途,主办单位与参与者再另行确认具体使用事项。

 

六、参与方式

发送作品电子版及摄影作品信息表至邮箱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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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扫描上述二维码获取摄影作品信息表

 

邮箱一:event@renminwt.cn

邮箱二:Photo@renminwt.cn

 

邮件命名

作品名+作者+电话+所在机构(如有)

 

作品文件命名

作品名+作者

 

一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范老师

联系方式:

(010)65367309

15711365660

 

二、特别说明

1、参与作品须为独立原创作品,且参与者对该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,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合法权益。如因参与作品产生相关纠纷的,由参与者及相关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,如因此给主办单位造成损失的,主办方有权追偿

2、对于入展作品,主办方有权编辑拟入展作品,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、汇编等方式,在与本展览相关用途中使用入展作品,并不再支付报酬活动其他参与单位有权自行选登作品,仅限于在活动期间宣传推广和网络传播等非商业化用途

3、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与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
4、参与者创作时不得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违反拍摄所在地的相关规定。使用无人机航拍须遵守无人机飞行管理管制措施等。

5、参与者必须服从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,进入景区拍摄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,不得影响游客正常游览,注意自身及游客人身安全。拍摄时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,责任及损失均由拍摄者本人自行承担。

6、不符合本活动细则规定的,不能参选;已入展的,将予取消资格;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荣誉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
7、本次活动收取任何费用作品不予退还参与作品在邮寄、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参与者自行承担。

8、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凡参与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活动细则之所有规定